保密资质申请的5个条件

保密资质申请的5个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请问测绘资质怎么申请?

关于新办测绘资质测绘资质保密怎么申请,新政策缩减测绘资质保密怎么申请了将近80%测绘资质保密怎么申请的类别测绘资质保密怎么申请,原测绘资质的小项现全归为大项,分别是:大地测量,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执照,互联网地图服务,地图编制。十个大项。

新办测绘资质人员比老保准压缩了很多,但是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保密协议等硬性条件审查极为严格,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新办的内容和条件:

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

 二、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法人资格证书。

(二)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材料和劳务合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的所有权材料。

(四)符合通用标准规定的材料。

(五)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供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测绘业绩材料。

三、对在本标准实施前测绘单位已有的用于申请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离开本单位的前提下,实行“老人老办法”,原有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保密资质如何办理

(一)申请(意向)受理:拟申请认证组织(以下简称受指导方)提出申请时需提供组织情况简介、营业执照、生产工艺流程图(服务流程、工作流程)等资料。

(二)体系建立、保持:

1、组织受指导方进行初访并与其协商制定认证指导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表;

2、安排专家对受指导方进行ISO9000族、ISO14000族、GB/T28000族等标准进行培训;

3、组织受指导方进行文件编写培训,指导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查、修改;

4、组织指导培训内审员;

5、在体系运行过程中组织指导内审和管理评审,并协助整改;

6、总结。

公司想申请保密资质,不知道如何准备,哪位给些帮助?谢谢!

申请保密资质手续如下:

1、机关、单位委托资质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应当查验其《资质证书》,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2、如果资质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合作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且应当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资质单位不得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分包或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3、申请保密资质的条件如下:

(1)须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完善和健全的保密组织;

(2)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须完备等。

(5)参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须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并且要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

扩展资料:

国家保密局2014年2月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实行年度审查制度。

其修订稿显示,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年度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分级管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测绘资质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测绘资质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测绘资质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

2.测绘资质申请

3.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4.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领取资质证书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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