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国土资源局
柘城县位于商丘市西南部,地处北纬33°55′55″~34°16′35″,东经115°02′18″~115°32′02″之间,辖21个乡(镇),496个行政村,人口100万,土地总面积104145.39公顷。2010年柘城县荣获省级园林城、省级卫生城、省级林业生态县。2010年柘城县城镇化率达到32%,被河南省命名为产业集聚区发展“十快县”;2010年粮食总产量突破14亿斤,再次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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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峰 党组书记陆或、局长
张辉亩亩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雨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松梅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白海彬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陈传仲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邢思海 副主任科员
李伟峰简介:1965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1989~2004年,在柘城县县委办公室任干事、秘书、秘书科长、副主任;2005年元月,任中共柘城县委委员、慈圣镇党委书记;2009年5月至今,任柘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柘城县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201人,内设办公室、用地审批股、土地利用管理股、人事股等9个行政股(室),下设柘城县土地监察大队等15个事业单位,其中,2010年,柘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升格为正科级单位,柘城县土地监察大队、柘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分别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局下辖城关、伯岗、岗王、安平、皇集、胡襄、陈青集、惠济、老王集、张桥、梁庄、申桥、大仵、远襄、慈圣、洪恩、牛城、马集、邵园、李原、起台、产业集聚区22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柘城县土地总面积104145.39公顷,其中,耕地69623.06公顷,园地89.08公顷,林地6690.9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879.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28.6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63.4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88.14%。
【耕地保护】一是柘城县政府下发了耕地保护考核办法,明确了耕地保护的责任,完善了耕地保护的监督机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商丘市政府下达给该县的71549.52公顷耕地和63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具体到每个地块和农户,明确了保护责任人和保护措施。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各界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加大耕地补充储备力度。积极调查摸底,查清耕地后备资源家底,建立台账,及时制作补充耕地资料并立项上报,认真实施补充耕地项目。2010年在全市率先完成补充耕地101公顷(1515亩),占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任务的120%。同时,及时组织上报了2011年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获得批准并实施后,可补充耕地2130亩。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完成了柘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获得商丘市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管理】一是2010年共依法公开出让国有土地54宗,土地面积为878.193亩,为城市发展提供3.0051亿元资金。年度列入保障性住房用地75.79亩全部供应,供应率100%。完成征收实施并移交的国有建设用地609亩,供地率达到85%。同时,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了彻底的专项清查,共清查出批而未用土地12宗,面积598亩,全部处置到位,为市局下达全年处置批而未用土地148亩目标任务的404%。二是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凡工业项目一律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不准在乡镇占用耕地。县国土资源部门为产业集聚区报批土地4800亩。截至2010年底,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投入24亿元,建有98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三是以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使节约集约用地活动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柘城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柘城县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节约集约用地监管格局。以清理工业用地为突破口,建立了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机制。第一批5个企业(伊阳面业、玉龙超硬、瞳森养殖、泰昆饲料、快活林酒店)因其土地部分闲置或者低效利用,已从产业集聚区被清理出去;原以县迅悉森新华书店名义圈占的土地被收回并重新出让。同时,在供应土地上,提高进入产业集聚区门槛。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规定的标准对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工期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进行核查,并对批后土地全程跟踪监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地籍管理】一是完成了50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发证率100%;完成了21.8万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发证率88%;二是完成了柘城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农村数据库建设,年底可以完成城镇数据库建设;二次调查成果的确认、验收、汇交工作正在准备。三是做好了测绘市场的管理工作,先后完成了两家测绘资质的初审、上报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在柘城追赶型发展态势下,用地的压力特别大。为此,县国土资源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克服种种困难,抓紧报批土地。2010年共上报土地报件15个批次,面积7134亩,保障了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和城市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五项机制提升队伍素质】柘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把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部门形象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抓手,形成了“抓班子,带队伍,聚人心,昂士气,树形象”的良好机制。一是抓班子。坚持周一例会制度,主要内容:汇报上周分管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集中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交流,增强班子成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班子成员的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二是带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的良好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业务考试,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聚人心。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如: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率先开展拓展训练,通过“同舟共济”、“共度难关”等8个项目的训练,熔炼了团队,增强了国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四是昂士气。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全局先后扎扎实实开展了“追赶型思路大讨论”和“两树一争”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激发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目的。五是树形象。通过在全局开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局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了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是采取“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国土搭台,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较好地推动了项目实施。2010年涉及的3个试点村,新村已经建成,安平镇史洼旧村拆迁完毕并复耕,申桥乡的袁西和胡襄镇的殷洼旧村均拆迁80%,新增耕地面积610亩。二是县政府要求每个乡镇要启动不少于一个村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经过筛选,确定了10个省、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并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198.56公顷,可腾退建设用地指标93.91公顷。
【矿产资源】根据“河南省商丘地区胡襄煤普查”结果,柘城县赋存煤层厚度0.78~9.82米,埋藏深度800~2050米。煤类主要为中等变质一高变质程度的焦煤、瘦煤和贫煤。通过已施工地震和钻孔资料,估算柘城县境内煤炭总资源量为39亿吨,其中1500米以浅(以上)23亿吨。主要分布在慈圣镇、胡襄镇、伯岗、牛城、老王集、大仵、申桥、岗王、邵园、梁庄10个乡镇。
【执法监察】2010年,柘城县国土资源局大力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健全了县监察大队、国土所、村协管员三级土地监察网络,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奖励措施。二是坚持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了巡查职责、巡查的重点及频率、巡查的目的以及制止、报告和查处等问题。2010年,县、乡国土资源部门共巡查达600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523起,及时制止了395起,立案查处8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3个,并及时依法进行了移交。三是开展了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根据商丘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文件精神,柘城县委、县政府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违章建筑、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行为的统一行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政委,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指挥长,主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国土、公安、住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及21个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和私搭乱建行为。清查期间,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县重点项目除外)一律停工待查。对于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在建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拆除;对于已建成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区分情况,依法处理。全县共拆除违章建筑407处,面积5万多平方米。
【 *** 工作】柘城县国土资源局,时刻绷紧确保全县涉土 *** 稳定这根弦不放松,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先后排查不稳定因素43起,及时化解26起,对17起实行局领导分包制度,限期解决。综合运用法律、民调等手段,认真解决接访和排查问题,确保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村,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办理省厅、市局交办 *** 案件2起,结案率为100%。受理群众行政确权案件7起,结案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吴玉法李丽)
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卢氏县位于河南省西部边陲,地理坐标北纬33°33′~34°23′,东经110°35′~111°22′,地处黄河、长江分山岭南北两麓,北邻灵宝,东连洛宁、栾川,南接西峡,西部与西南部与陕西省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辖区总面积3666.47平方公里,全县19个乡(镇)、352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人,分布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崤山、熊耳、伏牛三大山系之中,域内共有大小山峰4037座,河流涧溪2400多条,形成了“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基本地貌,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的县。为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素有“河南小 *** ”“豫西后花园”之称。近年来,该县依托灵山秀水的自然景观,兴起了以旅游开发为主的旅游产业,先后被评为“中华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名县”、“中国优秀休闲度假旅游县”。使县域经济呈现出了“农牧业富民、工矿业强县、旅游业活县”的经济发展格局,经济发展速度连年处于省、市前列。
张寿西 局长、党组副书记
张建品 党组书记、副局长(2010年5月,自义马市国土资源局调任)
杨万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彦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东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爱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新峰 副局长
蒋兰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寿西简介: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1965年4月出生,汉族,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毕业于焦作矿院地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薯拿。1988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含地质环境科)科长、规划科技科科长等职务。2010年4月7日,任迹燃卢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6月至今,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机构设置】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于2010年4月,是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原卢氏县地质矿产局、卢氏县土地管理局工作职能划入后,重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编委“三定方案”核定局内设股(室)12个,即办公室、财务股、规划科技与调控股、地籍管理股、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股、测绘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矿产资源储量与地质勘查股、地质环境股、资源补偿费管理股、执法监察 *** 股。另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中心、地质勘查研究所、黄金公司、矿产开发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大地勘测服务中心等7个二级机构。全县19个乡(镇)共派出双槐树中心矿管站、磨口中心矿管站、木桐中心矿管站、城郊中心矿管站、五里川中心矿管站、文峪中心矿管站、杜关中心矿管站、石龙头矿产品监督管理站、范里矿管站、汤河矿管站等10个矿管站和五里川中心土地所、官坡中心土地所、磨口、潘河中心土地所、官道口中心土地所、城区中心土数州搭地所、横涧土地所、范里土地所、文峪土地所、城关土地所10个土地所,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6人。其中党员118人,占职工总数的41.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32人,占职工总数的81.1%。
【土地资源】卢氏县土地总面积366578公顷。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全县山高林密、沟壑纵横。通过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8168.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3%,基本农田面积35589.7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3.32%;园地面积388.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1%;林地面积20335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47%;交通运输用地121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0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492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3%;未利用土地1043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3%。县域内耕地资源分布不平衡,西南长江流域七乡(镇)由于山大沟深、丛林茂密,耕地稀缺,全县耕地资源主要集中在洛河沿岸的横涧乡、文峪乡、东明镇、范里镇和县域北部的官道口镇、杜关镇、沙河乡等乡镇。耕地质量差、地块分散、投入产出比低是全县耕地的主要特点。
【矿产资源】在地质构造上,卢氏县地处华北地台与秦岭地槽碰撞接合部位,地质构造演化历史复杂,独特的地质构造孕育了丰富矿产资源。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10大类52种,约占全省已发现矿种数的49.1%,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30种,其潜在经济价值6000多亿元,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19种。已探明的部分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金辅助原料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床规模在省、市占据相当的比重,其中曲里锌矿、夜长坪钼矿属国内大型矿区(床)规模,金属矿产锑矿、锂矿储量在全省名列第一,钼矿储量在位居全省第四,铁矿储量居全省前列,金矿规模虽小,但金矿(化)点星罗密布,卢氏县具有丰富的稀有金属矿产,已探明和发现的矿种有钽、铌、铍、锂、铷、铯等。铅锌、铜、铌、钽及优质化工石灰岩储量均居重要地位。
【耕地保护】本年初,卢氏县政府对照三门峡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全县38168.52公顷耕地保护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现了耕地保护“人人肩上有责任,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各履其责,共行其事,有效实现了耕地保护的全方位监管。通过二次调查,设立修缮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稳定在38168.5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35589.75公顷。全年组织实施了涉及横涧乡衙前村、五里川镇温口村、官道口镇耿家村、朱阳关镇涧北沟村、范里镇何窑村5个项目区的卢氏县2010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新增耕地面积99.79公顷,2010年6月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补充耕地验收,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节约利用为目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土地利用各项工作在规范化轨道上稳步推进。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宗,面积8.877公顷,其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8宗,出让面积7.69公顷;划拨供地3宗,面积1.1875公顷。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3653.8万元。全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718公顷。3月,组织实施了对县城区及6个建制镇区的地价更新,上报政府通过后,严格按照新地价执行。根据部统一要求,启用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2009年1月1日后办理的土地出让业务逐级上传至上级部门,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监管,为土地利用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在矿产规划中,协助中国地质大学完成了全县非金属矿业科技规划,已通过评审;组织完成全县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引导全县矿业经济科学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组织开展了玉皇山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土地利用规划中,编制完成了卢氏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于5月21日通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复(三政文〔2010〕6号),完成了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成果转化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共组织审报建设用地7个批次,总面积130.082公顷,其中耕地75.7215公顷。分别为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9.2032公顷,其中耕地6.4355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1.0921公顷,其中,耕地24.50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4.0066公顷,其中,耕地7.24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0.8170公顷,其中,耕地9.9008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9.4831公顷,其中,耕地14.1220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3.2475公顷,其中,耕地11.3998公顷;卢氏县为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2.2327公顷,其中,耕地2.1042公顷。
【地籍管理】结合二次调查,对全县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了调整,完成了全县基本农田上图及数据库建设等阶段性工作。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的编写和二调成果整理等各项二调扫尾工作;督促协调省地质测绘总院完成了杜关、官道口等6个建制镇、6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内业数据库建设,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全年共受理、审查、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4宗,集体土地使用证532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宗,注销土地抵押登记3宗;全年共受理土地确权案件16起,处理结案13起,受理土地权属纠纷14起,调查处理10起,结案率达到93%。
【测绘管理】组织全县五家测绘单位完成了测绘资质审查、申报工作。组织测绘单位完成了县域基础测绘业务,在高速公路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服务中,充分发挥测绘工作的重要作用,为项目建设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测绘保障。
【矿产资源开发】全县矿区总面积149.5523平方公里,共有各类采矿企业65家,其中省部级发证31个,市级发证17个,县级发证17个。按矿类分,其中:金矿2个;铜矿4个;铅锌银矿2个;锑矿4个;钼矿2个;铁矿14个;铁锌矿1个;锰矿1个;温泉1个;滑石矿2个;锂矿3个;长石矿5个;石煤矿1个;石英矿10个;料石矿3个;建筑用砂企业5个;萤石矿1个;白云岩矿1个;石灰岩矿3个。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全年生产矿产品总量142.46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9.4%;矿业采选冶总产值7.4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0%;完成税费1.0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5%。申报了北方矿业公司、中金集团中原矿业有限公司两个资源综合应用项目,获投资1000万元。
【矿业权管理】采矿权管理工作,全年共受理采矿权年检64个,出具资料返还证明12个,划定矿区范围5个,受理采矿权延续6起,采矿权转让5起,矿业权变更5起。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100%,采矿权年检率达到100%,年检合格率达到100%。探矿权管理工作,3月份,组织对全县60个地质勘查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对3个探矿权人下达整改通知书;5月28日,全县召开了探矿权清理工作会议,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探矿权清理工作;9月组织对全县86个探矿权进行了年检,对51个探矿权进行了实地检查,对5家探矿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国土资源执法】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严格落实动态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源头监管作用,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全年组织开展集中法律法规培训3次,开展动态巡查60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2起,制止4起,立案查处18起,结案18起;立案查处矿业违法案件7起,其中无证开采5起,越界采矿1起,越界勘查1起,已结案4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收缴罚款15.87万元,全年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整体安排部署,分别组织开展了4次矿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止非法生产小矿点18个,暂扣矿石50余吨,并对矿产资源违法生产的器材、炸药进行了收缴,对非法生产工棚进行了 *** 。
土地执法工作中,根据区域位置,在全县划分了一、二、三级动态巡查区域,在监管责任、工作要求上对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进行了明确,使县、乡两级政府对国土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更加明晰,增强了各级政府对依法用地、合理用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责任感,有力促进了国土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由国土部门单打独奏向各级政府齐抓共管模式的转变。
【卫片执法】2010年,先后组织开展卫片执法二次。3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10年卫片执法工作,对上级反馈的2009年10块(涉地面积511.2亩)疑似卫星图斑逐一进行现场核对,通过核查,其中合法用地7宗,面积475.6亩,实地未变化3宗,面积35.6亩,顺利通过上级验收。11月,该县又组织对上级反馈的2010年27个疑似图斑进行了卫片执法。
【 *** 稳定】认真落实 *** 首问责任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 *** 工作形式和规律,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变事后处访为事前防范。4月,在全县各国土资源基层站(所)深入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各站(所)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三个减少、两个提高”和“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通过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规范农宅审批、土地登记等日常国土资源行政行为,着力在源头上杜绝各类 *** 苗头,杜绝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方便企业及群众咨询、举报,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全年共受理县委、县政府批转 *** 案件39件(其中重访3件),结案32件;受理市局批转 *** 案件7件,结案5件;受理群众自诉案件24件,已调查处理结案23件,各类 *** 案件结案率为92%。全年无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越级 *** 事件发生。
【矿产资源整合】根据省、市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县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科学论证,并结合县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科学编制了涉及全县3个整合区和1个整合勘查区,共18个矿业权的《卢氏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呈报县政府研究通过后,2010年10月,得到了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全县全年列入省矿产资源整合的企业中,八宝山铜矿等矿山企业已完成整合框架协议签订工作。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从“有水快流”到“细水长流”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灾毁耕地复耕】2010年7月24日,卢氏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灾害,全县耕地灾毁面积13650亩。灾情发生后,国土部门充分发挥国土管理职能,组织人员对全县耕地灾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科学制订出灾毁耕地复耕方案,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年争取到位灾毁耕地补助资金2062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30.54万元。2010年9月,县政府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灾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活动,截至年底,全县共完成灾毁耕地恢复7650亩。由于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明显成绩,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授予“抗洪救灾暨灾后重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和倒房重建先进单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一是以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引路,努力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二是通过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卢氏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向全县7个地质灾害重点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四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和气象预警预报;五是扎实组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六是积极认真的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加强动态巡查,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百年一遇的“7·24”特大洪灾,无涉及地质灾害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这一经验做法,被《中国矿业报》、河南电视台、《三门峡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推广。
矿业环境治理工作中,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夜长坪钼矿1050米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工作;配合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了东沙河泥石流应急勘查治理项目;组织完成了朱阳关衙役沟泥石流勘查治理项目设计规划,已上报省厅评审;申报2010年地质灾害、矿山环境治理项目9个,获上级项目资金799万元;完成了13个矿山环境治理方案的评审。
【服务经济发展】2010年初,国土资源部门将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涉及国土部门的70个重点项目,逐项予以分解,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领导跟踪协调,专人跟踪服务;结合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量大、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成立了国土资源项目建设用地协调服务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服务热线电话;在项目用地报批上,实施专人报批、人随件走、跟踪报批,权力缩短用地报批周期,确保项目顺利动工建设。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其中18个市定“双百工程”项目,涉及用地保障的14个项目已全部得到保障。50个县定重点项目中,涉及用地保障的36个项目已办理用地手续,顺利开工建设。积极为矿山企业争取矿产资源节约利用资金1000万元。2010年底,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先进单位”、“服务企业发展先进单位”、“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先进单位”、“为卢氏争光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矿产资源管理税费征收】2010年初,通过对全县矿山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调查摸底,拟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计划。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程序,采取源头管理、流通领域稽查、出境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从各环节上堵塞费源流失。全年实现涉矿税费收入1.02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2.82亿元的36%,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9月以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深入组织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行动中,局统一设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24个单位、270名干部职工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单位排查风险点总数261个,A级风险点164个,B级风险点83个,C级风险点14个;个人排查风险点总数593个,A级风险点273个,B级风险点160个,C级风险点160个。与此同时,各业务股室对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查缺补漏,为下一步专项行动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胡发军)
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栾川县位于伏牛山南麓豫西山区,县城距洛阳市200公里,距省会郑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3°39′~34°11′,东经111°11′~112°01′。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209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共有人口32万人。境内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种类型。海拔千米以上的中山区面积占49.4%,千米以下的低山区面积占34.1%,河谷沟川面积占16.5%。最高点伏牛山鸡角尖海拔2212.5米,最低点伊河出境处海拔450米,相对高差1762.5米。海拔绝对高度大,为栾川地貌特征。自古有“四河三山二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
高战民 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 党组书记
郭景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苏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少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少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战民迟橘察简历: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人,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9月~1982年7月,在豫西农业专科学校(现河南科技大学)学习;1982年7月~1984年8月,在栾川县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1986年10月,在栾川县档案局工作;1986年10~1992年10月,在码茄中共栾川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87年12月起任副科级协理员;1992年10月~1994年12月,在中共栾川县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信息科科长(副科级);1994年12月~1997年1月,任栾川县城建环保土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7年1月~2002年6月,任栾川县土地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6月~2007年2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2月~2008年9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9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简历: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人,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1年12月,洛宁县物资局木材公司全民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会计;1987年11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副经理;1986年7月,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7月,评为助理经济师;1989年3月,任洛宁县纪委干部;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洛宁县涧口乡纪委书记;1997年3月~2002年3月,任洛宁县 *** 镇纪委书记;2002年3月~2003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03年8月~2007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副局长;2007年3月~2008年11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11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在编人员162人(财政全供51人,自收自支111人),不在编人员38人(有企业手续12人,临时工26人),退休人员13人;局领导班子指数7人,其中,2正5副(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行政办公室、通讯报道组、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国家建设用地科、重点项目办公室、集体建设用地科、地政地籍科、耕地保护规划科、法制 *** 室、法规监察科、窗口办、房产交易科、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房产管理科、危房鉴定办公室、测管科、租赁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22个科室和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4个二级机构,辖城关、栾川、赤土店、庙子、合峪、潭头、秋扒、狮子庙、三川、白土、冷水、叫河、陶湾、石庙14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栾川县土地总面积为3714004.5亩(247600.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5900亩(17060公顷),园地面积24519.30亩(1634.62公顷),林地面积3038723.55亩(202581.57公顷),草地面积126316.95亩(8421.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2949.90亩(10196.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427.20亩(1628.4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伍陆用地37729.35亩(2515.29公顷),其他土地53438.25亩(3562.55公顷)。其中,耕地中包含基本农田232650亩(155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100%。全县人均耕地0.8亩,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国人均1.4亩,全市人均1.02亩)。耕地中,中低产田所占比例超过80%,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
【耕地保护】2010年,栾川县共完成补充耕地项目79个,面积287公顷(4305亩),占市局下达新增耕地233.3公顷(3500亩)任务的112%。其中,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36个,面积145.4公顷(2181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个批次建设用地和乡镇6个批次建设用地的补充耕地工作,共计补充耕地59.9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060公顷。规范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栾川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面积稳定在15510公顷。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全年处置批而未用土地27.6公顷,完成征收实施并移交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44.5公顷,2010年供地率达到92%以上;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亩,完成42亩,占计划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储备】2010年,新施工两个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合峪镇的柳坪、三里桥两个行政村和秋扒乡秋扒村,已全部完工,总建设规模151.5公顷,整理后总新增耕地8.5公顷,合计总投资521万元。同时,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做好了2个老项目的工程整改完善工作(国投栾川乡土地整理项目,市投庙子乡土地整理项目)。11月17~19日,市验收组分别对合峪、栾川、秋扒三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定,三个项目财务账目清晰,内业资料整理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同时,积极选址申报2009年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三川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并上报省市入库。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度完成2009年度报件省政府批回3批,其中,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1个,面积约45公顷;2010年度整理上报批次5个,其中,城市批次1个,乡镇批次3个,单选批次1个,总面积约46.6公顷。其中3个批次本年度已经市政府审查通过,报省厅审查;另外1个批次已基本整理完毕,当年报市政府待审查。
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安排专职人员开展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产80万件服装厂、移动3G基站报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区医院、学校文化艺术中心用地等县重点项目供地,以及做好罗庄、西河“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等工作。对重点项目栾川县恒裕矿业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服务,6次到实地踏勘为其确定厂址,提供转用4.3公顷集体土地;栾宜软木工艺制品厂项目转用0.6公顷集体土地,已办完供地手续。协助城关镇、栾川乡、城东办等单位完成栾川一高暨朝阳村整村连片拆迁改造任务,拆迁农户420户1680人,拆迁面积16.3万平方米。参与完成栾川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清查工作,清查出涉土问题单位167个,已办理用地手续26项,项目未实施21项,属于违法用地已上报省市政府审批12项,已下发整改通知书87项。
【“招拍挂”土地收益】2010年,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1.5亿元,比2009年增加0.34亿元,增长率29.3%,再创历史新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1宗,其中“招拍挂”出让19宗,总面积达420.8亩,总价款1.2亿元;协议出让7宗,总面积达85.5亩,总价款2862.3万元(其中3宗为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5宗,总面积160.9亩。
【标准厂房建设】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8860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项目4个,在建项目2个,新入驻标准化厂房数5个,完成标准化厂房投资额143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地籍管理】全年共发放土地使用证283本,土地登记200宗,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131宗,面积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64宗,面积1.7万平方米;三房发证5宗,面积0.3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41宗,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现状位置确定的用地报件图件及数据资料90余份,外业调查共计102宗,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410余幅。继续做好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库工作,完成内外业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图件的制作和上图工作;已制订实施方案,按时间安排于12月底结合遥感监测完成任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以来,历经近4年时间,投入990余万元,县、乡、村参与人员达600余人,购置惠普DL360G5服务器、惠普600HP1米绘图仪、天宝手持GPS定位仪等20余套设备,完成内外业调查面积2493.2平方公里,形成调查影像工作底图119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内外业建库工作任务。
【土地房产管理】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人,做好房屋改建、扩建、变更登记、确权等工作。全年给各单位及企业发证17起,面积110086.8平方米;给私有房屋发证200余起,面积183456.71平方米;房改登记发证24起,面积840平方米,收费32万元。全年共办理房地产抵押230起,签证率达100%,抵押面积56417平方米,抵押金额215382319元。先后配合法院完善处理3起房地产后期产权转移工作,保障金融信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信贷资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维护了资金放贷者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279起,房产交易139起,面积23236平方米;土地交易140起,面积27250平方米,交易金额达2450万元;核发预售许可证书4起,批准预售面积62353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备案310套,面积为35000平方米,预售金额为8190万元;办理商品房按揭面积59184平方米,贷款金额为7832万元;办理房地产抵押签证140起,抵押房产面积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152997平方米,贷款金额为9953万元。使房地产市场形成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鉴定】全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248户,面积41178.89平方米。2010年汛期前,对教育系统的房屋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重大隐患,拿出方案,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对教育系统房屋安全鉴定费欠款予以追缴,确保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快速、有效、依法调处国土资源纠纷,创新国土资源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0日,县政府在国土资源局成立栾川县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12月31日,成功调解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矛盾纠纷3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被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安居惠民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南苑新村、利民、伊源小区廉租住房项目,总计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总投资额4300万元,实物配租入住176户;完成市下达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户725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测绘管理】一是建立测量标志台账,重新对现有的测量标志台账进行整理,分发到各乡镇。二是对县或有测绘资质的4家测绘单位进行检查和换证。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县境内坐标转换参数的计算。四是建立统一的测绘共享系数系统,确保全县测绘成果相互利用。
【栾川“7·24”大洪灾】2010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灾。灾情发生后,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在第一时间向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报告,7月28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8人,在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战民、党组书记耿向阳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栾川灾区国土资源局受灾干部职工家中,察看受灾情况;7月28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公民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10人到栾川石庙等地察看灾毁耕地情况;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上下积极行动,捐款捐物总价值达21.6万余元;参加实验中学等义务清淤劳动;调查被洪水冲毁耕地和群众房屋情况,全县14个乡镇有1494户房屋或倒塌或受损,倒房5910间,灾毁耕地共计756.1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718.33公顷;及时义务实施群众和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受潭头镇政府委托,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抽调房屋安全鉴定办6名同志无偿对潭头镇汤营村部分房屋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对148户给出正确鉴定报告,向群众和各级政府提供了有效合法依据,达到了房屋安全有效使用;积极帮助所包倒房重建村陶湾镇协心村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给倒房重建村协心村支持款8.6万余元;向上级争取恢复耕地补助资金1067万元,使灾毁耕地恢复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结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没有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0%,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十几个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地,严重影响城区规划的建筑及临时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强行拆除3次,共拆除违法占地17宗,涉及土地面积12532.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177.4平方米。其中卫片检查4宗,使县城规划区的土地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确保栾川县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出面与各乡镇政府协调,使本县的卫片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县涉及图斑9处,总宗地数10宗,总面积167.6亩,耕地面积109.8亩。此项工作已顺利通过市、省验收。
【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建设】国土资源警察大队于2009年2月3日成立后,与局监察大队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联合办案、共同巡查、依法同查同办的原则,加大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水平。全年共配合局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12次巡查,依法制止5起违法占地案件。配合行政执法126余人次,制止全县违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31起,批评教育26人。配合拆除违章建筑3000余平方米。协助局监察大队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起,在2010年4月22日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在县城对违法占地及违法建筑统一行动中,警察大队干警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得到县政府等领导的表扬和好评。
【 *** 稳定】2010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起。其中,乡镇受理101起,结案98起,结案率97%;县局受理19起,其中,重访4起,结案18起,结案率95%。市局和县政府批转、交办的 *** 事项5起,结案5起,结案率达到100%。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行政听证1起;到伊川法院参与诉讼1起;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审理案件3起,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达到90%以上,全年 *** 接待率、稳控率均控制在责任目标之内。
【乡所建设】在市、县、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与支持下,栾川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投资200余万元,在庙子、石庙、叫河三乡镇,建成了高标准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楼。至此,栾川县有陶湾、狮子庙等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单独办公场所。这批办公楼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栾川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应该交流,八年必须交流”的原则,对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和9个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任职,达到锻炼干部、激发活力的目的。重新修订完善了12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
【住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为陶湾镇西沟村、庙子乡北凹村和陶湾镇协心村这三个村解决帮建资金8.1万元,协调资金93万元。
(赵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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