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资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国家测绘局国测管字〔2009〕13号印发《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家测绘局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印发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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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面的,法律颁布就正式开始资质分级,也就是从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开始资质分级
2022年最新的测绘资质怎么办理?申请条件及人员要求有哪些?
申请测绘资质的条件不由你我当地政府决定,由测绘资质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制定。因此,如果想了解标准和正式的申请条件,一定要到资质权威机构的官网查找相关标准。申请测绘资格的主体必须是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测绘资质。通俗地说,就是要以公司的名义申请测绘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测绘,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必须依法采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或者合作的形式(以下简称合资或者合作测绘)。前款所称合资、合作形式,是指依照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合资、合作企业。测绘资质分为10个专业,每个专业的项目范围不同。不是申请的专业越好,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太多的话会增加公司的维护成本,额外的专业无法给公司带来价值,得不偿失。如果以后需要添加专业,可以重新申请。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从事 *** 工作。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测绘职称,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测绘学历或者测绘职称。申请甲级、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得超过二名和一名。高级测绘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与低级测绘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抵扣,测绘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与测绘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抵扣。
一般来说,测绘资质申报的流程大致相同,管理者的流程大致如下,单位申请—市代理初审—市代理受理—市领导调任—省代理受理—省代理审核—省主任审核—省代理证书总的时间在2-3个月。需要指出的是,航海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的审批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其余9个测绘甲级资质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升级。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介于东经111°8′~112°59′,北纬33°35′~35°05′之间,北依黄河,南邻秦岭,地理位置险要,自古以来乃兵家必争之地。洛阳市东与郑州市接壤,西与三门峡市为邻,南连平顶山、南阳二市,北与焦作市相接,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辖九县(市)六区,人口654.4万人。洛阳是我国著名新兴工业城市,又是享誉海内外的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称。洛阳地处秦岭山脉东段,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南部山区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脉,最高山峰为栾川县鸡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最低点为偃师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区相对高差为2094.5米。洛阳市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积为黄河水系,洛河、伊河为主干河流。二者在偃师境内交汇后称为伊洛河,汇入黄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东汇入长江。
赵建国 党组书记、局长
赵力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耀虎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高士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卫平 副局长(市政协副主席)
李登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王跃欣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赵建国简介:汉族,山西省左权县人,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1972年入伍,在部队历任排长、作战参谋、作训科长,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阳区常委、武装部部长;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区委常委、副书记;1997年,任山阳区委常委、区长;2001年,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3月至今,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04年,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4]14号),撤销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成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市地质矿产局,其职能并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为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0底,全局实有在职人员266人,退休人员41人,其中,局机关编制55人,实有6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调控和监测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财务科、总师室、法规监察科、 *** 科(首问服务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规划科、测绘管理科(洛阳市测绘局)、矿产开发科、地质勘查科、资源与环境科15个职能科室。市局下辖13个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7个,分别为监察支队、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龙门分局、伊洛产业聚集区国土资源分局,编制人数共72名,实有11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洛阳市土地登记评估中心、洛阳市矿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共84人,实有91人。
【土地资源】洛阳市土地总面积15235.8平方公里。东部陵谷川地区位于洛阳市东北部,主要包括洛阳市4个城市区,洛龙区的7个乡镇,吉利区及偃师市的15个乡镇,孟津县的6个乡镇,新安县的1个镇。总土地面积19.0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48%。该地区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区,土壤较肥沃,以褐土、潮土为主。地下水位较浅,农田水利设施好。光照热量条件较差。由于耕作条件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阳市粮食、蔬菜高产区。有发达的交通条件,工业基础雄厚,乡镇企业、集市贸易有一定规模,非农业人口集中,工副业比较发达。
北中部丘陵区位于洛阳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阳、伊川、嵩县、汝阳和偃师的67个乡镇,土地面积52.4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41%。该区大部分地貌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浅山,地势起伏,切割严重,多为黄土覆盖。土壤以褐土为主,质地黏重,有机质含量小,肥力差。农业是该区的主导产业。
中南部低山区包括宜阳、洛宁、嵩县、栾川、汝阳五县的23个乡镇。土地面积29.3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26%。该区大部分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区,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两大类。光照资源丰富,无霜期长,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较多,耕地资源较少,种植业发展受自然条件特别是水土条件的限制。该区以低山为主,各种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区包括洛宁、栾川、嵩县、汝阳四县的29个乡镇,土地面积51.5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85%。该区地处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复杂,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于地形起伏,土壤、气候、降水明显表现出地域分异和垂直分异规律,土壤根据海拔由低到高依次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已上报国务院,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等大多数部委的审查,待国务院审批。继2009年全市十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全市142个乡级规划分别通过了省、市联合组织的初审、复审,2010年5月,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洛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送审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该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了初步审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正按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并择机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预审。
【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全市共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建设用地8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3140.8263公顷。其中,上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1137.4411公顷(含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67个批次,土地面积1743.0845公顷;上报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报件一次通过率达98%。全市共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复建设用地79个批次,用地总面积2585.4138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复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7003.0666公顷;省政府批复建设用地60个批次,土地面积1624.8033公顷;市政府批复建设用地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把基本农田落实到了地块和农户。对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洛阳市始终坚持“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的原则。201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7.52万公顷以上,耕地面积稳定在42.73万公顷以上。实现了先储备后使用,基本农田质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2010年,省厅下达洛阳市补充耕地883.0公顷,全年批准补充耕地项目立项27个,立项面积6634.3210公顷;验收补充耕地项目20个,验收面积3028.1059公顷,验收的20个项目均已经省厅核查确认并列入补充耕地储备库,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完成883.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指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严格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后备资源库、年度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耕地储备库,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绘制了各县(市、区)补充耕地位置图。2010年,洛阳市共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占用耕地1710.5690公顷,补充耕地1710.5691公顷,连续11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10年,全年供应土地255宗,1613.2028公顷,土地出让收入59.4999亿元,创历史新高。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76宗,939.28公顷;商住123宗,278.2225公顷;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顷;其他47宗,361.0978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54宗,387.6029公顷;协议出让42宗,571.0215公顷;“招拍挂”出让159宗,654.5784公顷。其中,市本级全年供应土地87宗,537.7651公顷,土地出让收入47.0438亿元。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19宗,190.9341公顷;商住40宗,157.8728公顷;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顷;其他21宗,161.7145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29宗,190.2799公顷;协议出让13宗,91.5293公顷;“招拍挂”出让45宗,255.9559公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启动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45号),召开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创建试点,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宜阳县、孟津县为省级创建试点。加大了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全年新建标准化厂房179.52万平方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全市范围内共实施了69个国家、省、市投资以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这些项目分布在8县1市4区,项目建设总规模22033.26公顷,总投资47632.201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2149.46公顷。该批项目中已有55个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14个项目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准备接受竣工验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财政下达洛阳市的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报批准了13个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5319.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87.52公顷,预算总投资12625.77万元,目前该批项目正在进行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和变更调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查整改及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修改上报工作;11月,完成各县(市、区)乡镇地籍调查外业调查成果预检,市区及各县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对全市15个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预检,经专家组评审,全部通过省级预检。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及标准》逐条进行认真落实。截至2010年底,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均已经达到了省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土地登记发证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发证数469781本,发证率为88.3%;集体土地所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2870本,发证率为97.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17813本,发证率为89.8%;宅基地累计已发证数为1363271本,发证率为92.5%。市本级年度共办理单位土地登记390宗,总面积10766023.2平方米;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76宗,抵押面积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额565018.27万元;办理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发证22525本,变更登记发证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纠纷案件3起,已调查报政府处理决定2起,协调处理1起;代理市政府诉讼案件3起,2起胜诉,1起在开庭审理中;处理 *** 案5起,结案4起;共处理、答复市长热线、诉求热线事项32起。
【地产交易】2010年,全市进行了57宗土地的公开挂牌交易,成交53宗,总成交面积276.6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2.43亿元。土地市场竞争激烈,洛阳新区土地价格出现639万/元亩的新高,涧西区土地卖到621万/元亩,瀍河区土地卖到361万元/亩。
【矿产资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矿产4大类76种,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45种,能源矿产7种,水汽矿产2种。共发现矿床(点)1067个,其中大型矿床41个,中型矿床69个,小型矿床415个。矿产资源潜在经济总价值(不包括水汽矿产)20250亿元。在已探明矿产资源中,钼、钨、金、铝、煤、耐火粘土和白云岩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的分布以下特征:一是门类齐全、远景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积矿产为主,是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等外生矿产的重要成矿区和矿产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区是金、银和有色金属成矿集中区和资源基地。在已发现的76种矿产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冶金辅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种非金属、地下水资源等矿产。二是蕴藏丰富、储量集中。洛阳市的主要优势矿产资源储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钼矿占全省探明储量的91%,钨矿占99%,金矿占26%,银矿占24%,锌矿占18%,萤石矿占38%,耐火粘土占25%,冶金用石英岩占84%。主要矿产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著名的大型、特大型矿田和矿床,主要包括1大银矿(洛宁铁炉坪)、2大铝矿带(新安、偃师)、3大煤田(新安、偃龙和宜阳)、5大钼矿(栾川上房沟、三道庄、南泥湖、嵩县雷门沟和汝阳东沟)、7大金矿(洛宁上宫、青岗坪、嵩县祁雨沟、庙岭—牛头沟、前河、栾川潭头、康山)。三是组分复杂、一矿多用。许多矿床都含有多种有益组分,多数已达工业要求,可用为共生或伴生矿床综合利用。如金矿中伴生的银、铅、碲,铅锌矿中伴生的银、铟,钼矿中伴生的钨、铼,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铝土矿中伴生的镓、锂等。此外还有一区多矿即复式矿床现象,如铝土矿层顶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剂灰岩、高岭土、耐火粘土、铁矾土、硫铁矿和山西式铁矿等。四是交通便利、易于开发。洛阳地处陇海、焦枝两大铁路干线交会处,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同时伊、洛两大河流水量充沛,煤电资源充足,为矿山建设提供了相当优越的外部条件。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积极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规划的12个省定重点整合矿区整合工作任务。整合矿区内原有采矿权44个,整合后设采矿权12个,减少采矿权32个;整合矿区内原有探矿权16个,整合后设探矿权2个,减少探矿权14个。按照省政府关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并重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阳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全市54个小煤矿由义煤集团等省重点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采矿权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类采矿证702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连续三年超过亿元,2010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2104.523万元。
【地质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阳市范围内共有地质勘查项目477个。其中,3个项目为国土资源部发证,其余全部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省国土资源厅在洛阳市共设立50个地质周转金计划勘查项目,投入计划勘查基金32亿元。全市共有各类探矿权人263个。在洛阳市工作的地勘单位共有56家,分别来自地矿、化工、核工业、煤田、武警黄金部队等行业部门和地矿中介机构。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场投入11814.04万元,完成技术人员投入4152个人月。具体投入勘查工作量:机械岩心钻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还完成了部分地质填图、剖面测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量及样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项目转让审查13个,延续项目审查92个。共完成412个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审查。
【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洛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91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88万元;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845万元;同时争取到一个国家级矿山环境治理类项目,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350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使一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得到恢复,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使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消除或减弱。
【测绘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共有66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15家,丙级17家,丁级33家。2010年3月15日,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测绘管理办法》。制定了洛阳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间洛阳市测绘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测量标志完好率达到90%以上。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2010年“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乡所建设】2010年,全市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统一化、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先后争取县(市、区)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全市146个乡所有128个乡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按照“六个必备”的要求,87%的乡所配齐了执法巡查车辆,购置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办案器材;严格落实“四本五簿八上墙”规范化建设标准,114个乡所达到了省定标准,达标率为78.1%;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共有450名基层乡所工作人员参加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2010年,积极开展基层乡所“创先争优”活动,全市16个乡所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优秀乡所、24个乡所为先进乡所、69个为标准乡所,共获上级奖励资金297.615万元。
【执法监察】2010年,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对资源的保护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图斑405个,519宗地,面积12089.91亩。其中,军用土地4宗,151.23亩;实地伪变化193宗,2684.52亩;新增建设用地322宗,9254.16亩(耕地8845.94亩)。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亩(耕地8643.21亩),违法用地33宗,276.47亩(耕地202.73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95%。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罚款23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4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8.9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1.4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21.4亩。2010年11月,此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完善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和警察队伍合署办公、联合办案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奖惩措施,构建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10年,共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9宗,收缴罚没款1000余万元。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先后被国土资源部、洛阳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制度。充分发挥了群众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作用,与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共同构成发现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平台。
【年度荣誉】2010年,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得全国“双保”先进单位;再创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洛阳市政府给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周天龙)
通知|新资质标准出台,资质改革将设1年过渡期
新资质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出台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修订工作。
改革将做好新旧政策过渡衔接,设置1年的新旧资质过渡期,并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的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减轻企业换证负担,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大类,每大类下设若干类别和等级,共计593项,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路、铁路、民航、水运、水利、通信等领域。目前,共有建设工程企业13.6万家,从业人员6000余万人。
11月11日,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从六个方面落实上述要求:
1、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将现有593项资质类别、等级压减至245项,压减幅度为59%。
2、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精简审批条件,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要求。
3、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
4、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6、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制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指标说明,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资质审批人员的培训。同时,对地方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一、住建部:《改革方案》六方面举措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
11月11日,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从六个方面落实上述要求:
1、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将现有593项资质类别、等级压减至245项,压减幅度为59%。
2、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精简审批条件,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要求。
3、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
4、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6、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制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指标说明,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资质审批人员的培训。同时,对地方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二、住建部:改革力度大 协同性好 企业获得感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1、是改革力度更大。将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压减至245项,幅度达到59%,远远超过了最初确定的压缩1/3的目标。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改革后10类施工特级资质,包括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个类别,整合为综合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拓宽了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横向全部打通。
2、是协同性更好。统筹考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4类资质的具体情况,制定改革措施,既兼顾了4类资质的各自特点,又统筹谋划,在资质名称、类别、等级等方面力求统一。下一步,将整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的管理规定,并在修订资质标准时做好相互衔接。
3、是企业获得感更强。大幅精简审批条件,适当放宽有关指标的要求。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更有利于企业便利化申报,为企业提供方便。将所有的资质等级原则上都压减为甲乙两级,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的范围,对中小企业是非常大的利好,有利于企业孵化和成长。
三、住建部:一手抓简政放权 一手抓事中事后监管
此次改革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简政放权,大幅压减企业类别和等级;一手抓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大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特别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有五项举措:
1、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对经核查认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要撤回其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证书。
2、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3、是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落实,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 *** 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是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在资质升级、业务承揽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5、是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明确注册人员在建设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建立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职业资格人员必须与岗位挂钩,要终身问责,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四、测绘资质改革有四大举措
自然资源部从组建伊始就对深化测绘领域改革提出要求、进行部署,多次研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形成了测绘资质改革的方案,方案主要解决测绘资质的类别等级过多过细、部分条件设置与新的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等三方面问题。主要有四方面举措:
1、压减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我们将测绘资质由4个等级压减为2个等级。类别由55项压减到10项。改革之后,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到20项,压减幅度达到85.5%。
2、下放甲级资质审批权限。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保留在自然资源部审批外,其余的9项甲级资质审批权限由自然资源部下放到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3、合理降低准入门槛。突出测绘资质的专业属性,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降低非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常用贵重装备的考核要求。
4、压减审批时限和材料。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压减6项证明材料,继续实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测绘资质的电子证书。为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给予市场主体一年的过渡期,在人员认定方面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和尽快落地见效。
五、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直接干预
在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前的市场实际情况,按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市场活力。
1、是有利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改革方案将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到20项,大幅减少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具体经济活动的干预,测绘单位不需要因为提升资质等级、变更专业范围一次次申请。
2、是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改革方案突出测绘资质的专业性,取消了没有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取消对单位办公场所、无人机操控技术人员等考核条件,降低非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常用贵重设备的考核要求。这些举措一方面减轻测绘单位市场准入的负担,另一方面催生新的市场主体,增加就业。
3、是有利于优化服务。改革方案明确下放除电子导航地图制作以外的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更便利申请单位就近办理甲级资质申请,更有利于地方自然资源部属地化管理和服务甲级测绘单位,大幅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实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电子证书,让数据“多跑路”、申请单位“少跑腿”,打破测绘单位办事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大幅度降低办事成本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促进测绘行业健康发展
改革方案坚持简政不简责,放权不放任,通过明确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明确规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对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提出要求;明确强化测绘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保障随机抽查结果得到有效运用;明确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监管职责等改革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改革方案明确了下放大部分甲级资质的审批权限,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属地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主动性,提高监管效能。另一方面,将自然资源部从以往的行政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更好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测绘行业信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测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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